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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大学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
字体【 】  2014-07-18  点击:[]

一、综合档案馆的工作职责

1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,规划全校档案工作。

2、制订本校档案工作制度,监督、指导、检查执行情况。

3、负责收集、征集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。

4、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。

5、参加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,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,编制检索工具,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。

6、参加档案工作协作、学术研究和交流工作。

7、培训全校专(兼)职档案工作人员。

8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。

9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二、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工作职责

1、组织全校性的宣传、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。

2、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,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,并列入学校议事日程,督促各部门按上级和学校档案部门要求做好档案工作。

3、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馆的建设与发展,从人力、财力、物力上给予支持,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,逐步改善工作条件,使档案工作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。

三、分管档案工作的校办主任工作职责

1、根据上级档案工作的原则要求,结合学校的实际,提出档案工作的设想,对学校档案工作进行规划、计划、并列入学校的相关文件。

2、定期检查档案工作,及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问题,确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、执行和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
3、为分管校长当好参谋,及时向分管校长汇报档案工作的有关情况,并提出档案会议讲话的要点和建议,供领导参考。

4、采取切实措施,调动专(兼)职档案人员的积极性,并积极解决或争取解决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。

5、把握工作时机,采取得力措施,积极推动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。

四、档案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

1、组织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及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标准。

2、负责档案工作规划、计划及规章制度的编制、实施工作。

3、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,组织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,并对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

4、改进和完善档案工作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,切实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。

5、及时总结档案馆的工作情况,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,并提出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五、档案部门档案员工作职责
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及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业务标准,在档案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
2、负责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鉴定、保管、编研及利用工作。

3、根据分工做好对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、指导。

4、参加本单位新产品试制定型、科研成果鉴定、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和购进设备开箱等活动,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加强有关文件材料的前期控制,保证其齐全完整、系统准确。

5、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档案的安全管理,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使用寿命。

6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及时、准确地做好利用档案的信息反馈工作。
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六、分管档案工作的院、部、处、室及直属单位领导工作职责

1、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档案的法规,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,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,每学期研究一次档案工作。

2、具体领导并支持本部门专(兼)职档案员进行立卷归档工作,及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,动员本部门所有成员支持档案工作。

3、定期检查本部门档案资料的积累情况,对本部门立卷的档案进行审定,并在案卷备考表上签字,保证本部门应归档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,达到规范要求。

七、各部门专(兼)职档案员工作职责

1、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制度。

2、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积累、立卷和归档工作,做到归档文件材料完整、准确、及时、规范。

3、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其他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活动。

4、完成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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