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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档案局举办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》报告会
字体【 】  2014-07-20  点击:[]

为深刻理解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的基本内涵,把握其精神实质,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,经局党组研究决定,5月29日在山东省档案局馆举办《意见》起草人专题辅导报告会。参加报告会的有省档案局馆全体干部职工,济南市档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、省直档案工作驻济协作组组长、驻济有关企业档案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档案专家学者计200余人。

主讲人就《意见》起草过程、公布背景、主要内容、重大思想观点、重大理论创新等进行全面而深刻的解读,既有理论高度,又深入浅出,生动形象,尤其是对《意见》意境的诠释,吸引听众,令人深思,给人以启迪。

针对报告会,省档案局馆领导提出了两点:一要把学习贯彻落实《意见》与推进软环境建设有机结合。以《意见》凝聚共识,提振信心,加强绩效考核和督办检查,评出干劲,催生活力,干出业绩。注重上下联动和内外互动,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各方支持,创造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。二要把学习贯彻落实《意见》与做好当前工作、谋划好明年工作有机结合。要逐条对照检查自身工作,找出差距,制订改进的时间表、路线图。要把改革创新作为贯穿档案工作的主线,推动档案工作积极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,为实现档案强省而奋斗。

(原载于山东档案信息网2014年5月30日报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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